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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6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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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国家规定投诉派出所处理不公办法是什么?

派出所处理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四、国家行政人员,公诉环节发现应当逮捕怎么办?

1、一般检察院认为会提起公诉的,才会批准逮捕所以准逮捕以后一般会提起公诉但也有例外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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