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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亲属关系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姐妹的孩子不能结婚。
3、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男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女儿结婚;女性不能和兄弟姐妹的儿子结婚。反过来就是不能和父母的亲兄弟姐妹结婚。
二、旁系三代亲属能结婚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旁系三代亲属一般无法登记结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结婚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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