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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如何执行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1、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还款能力的时候会恢复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导致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那就会有负面记录,成为老赖,被禁止高消费。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如何解决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等待被执行人具有还款能力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并且被执行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并且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禁止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依据
被执行人无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执行裁定: (一)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下落不明; (三)被申请人的财产与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不一致; (四)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 (五)申请人提供财产不足以执行全部债务的; (六)其他需要执行裁定的情况。
注释:
1. 被申请强制执行人:指法院对申请执行的被告进行强制执行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申请人:指被执行人的申请人。
3. 下落:指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提供的有关财产的线索。
4. 法定执行时间:指申请执行期限届满后,法院仍未执行的期限。
5. 执行裁定的效力:指人民法院根据被执行人均享有的执行权,作出的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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