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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证上的地址要是起诉需要回身份证所在地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如果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还领。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二、只有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吗
您好,关于只有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以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期间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1、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手续的原则。对在异地投资开发、务工经商、被聘受雇、出差旅游等人员丢失身份证的,一律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补发身份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为不属于发证范围的人制发身份证,坚决杜绝和认真查处制发“关系证”、“人情证”、“异地证”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审批手续或不属于发证范围的,各制证中心(所)不得予以制证。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利用发证工作之便索贿受贿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3、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想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朋友,只有回老家,当然也可以让老家的亲人帮忙办理,提供户口本就行。不过,可以在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办理遗失证明,但也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每次办身份证都是从户口所在地办吗?
1、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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