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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宁公司法律师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二、南宁醉驾140的什么样子的
那个南宁醉驾140的是什么样子的,关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GB19522-2004,即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
2 mg/ml,小于0.
8 mg/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大于或等于0.
8 mg/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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