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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在银行办理贷款,银行要收取保证金,这合理么
1.预收贷款保证金制度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我国《贷款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而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预收保证金制度,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贷款总额减少,不能满足借款人急需资金的需要,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第8条明确规定“严禁各金融机构擅自提高存、贷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以及贷款保证金、利息备付金,加收手续费、咨询费等名目变相提高存贷利率。”预收贷款保证金正是一种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行为。
3.《贷款通则》第4条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银行为加强贷款管理,预防贷款风险而单方规定了预收贷款保证金制度,不论借款人是否愿意都强迫其接受并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造成了不公平、不合理的,这显然违背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引用法规
[1]《贷款通则》 第18条
[1]《关于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 第8条
[1]《贷款通则》 第4条
二、银行需要交保证金来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和账户安全。
对银行的贷款进行一定的保障,就是让银行放心,就是客户的钱放在他那里起到保障作用客户想用更多的钱,但是客户必须给出客户的实力证明也就是基础资金,以确保客户有实力偿还,而且这部分资金是不能动的;银行确认以后;会给客户换一种方式提供更多流动资金。
三、取保候审交保证金的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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