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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老年人法律咨询号码

杭州市老年人法律咨询号码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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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监护人的定义和特点

可以由子女协商、协商不成,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或者老人所在单位指定,有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二、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哪些老年人的监护人法律规定

对于老年人的法定监护,主要是因为老年人,他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失能老人的法定监护人,有哪些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失能老人确定监护人,可采用指定监护人或意定监护人方式确定。若失能老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权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那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四、老年人监护人确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老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是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按顺序可作为其监护人的。
如果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担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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