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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不退怎么办?
1、订婚后男方爽约的,即男女双方仍未办理结婚登记,此时能够要求退还彩礼。彩礼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财物。男方支付彩礼,但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此时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二、结婚前给女方彩礼钱,婚后女方要离婚,彩礼应不应该返还;
1.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
2.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不是结婚必备的条件吗?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实际情况予以返还。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十条
四、婚前彩礼是否必须给?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经就一切事宜达成共识,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
五、婚姻中的彩礼问题
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结婚三年以上一般是不返还的。彩礼名义上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是一般父母都不收,都给女儿自由支配,也都会当做两人的家用。这个没有严格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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