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库尔勒市减刑问题律师法律咨询号码

库尔勒市减刑问题律师法律咨询号码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2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行政处罚未听证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

1.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较大财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或者未按规定举行听证的,应当《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确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律程序。

2.有关较大数额的标准问题,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没收处罚决定,应参照国务院部委的有关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认定,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没收处罚决定,应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认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二、最高检对于非法拘禁案件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释字[

1999]2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238条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行政处罚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行政处罚律师
白莉娟
四川川恒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在线咨询
张森森
江苏省-徐州市-
在线咨询
叶建民
江苏金链子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在线咨询
曹西霞
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在线咨询
王朝辉
河南省-许昌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