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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处理
一、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2份)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
(二)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
(三)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应当填写《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同其他相关资料报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
(二)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复议受理审查。
1.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诉权。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通知书无异议,复议案件终结,材料归档。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对申请书符合法定条件的,制作《受理复议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受理复议;
4.发现受理的复议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转交给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接受移送的复议申请后,不得再自行移送。
三、办理时限
(一)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二、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律师是怎样的?
在国内税收的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务行政复议是行为人对税务征收部门的税收征收行为不服而进行的行为,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律师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申请复议时应该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是没办法申请的,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
三、税务行政复议需要什么资料,有哪些相关规定
专业分析1、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应当填写《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同其他相关资料报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
2、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复议受理审查。【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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