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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后果是怎样的?
多个股东公司财产混同可能会导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二、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解决方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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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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