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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家庭成员如何帮助父母写遗嘱?
子女帮父母写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代书,而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都不能成为代书人和见证人。子女、配偶和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都不能代替被继承人书写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二、老人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吗
老人没有义务帮子女带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祖父母,没有法定义务抚养和监护孙子女。父母有监护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除非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可以由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做孩子监护人和抚养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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