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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拆迁过渡费是什么?
渡期补助费,是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方给予的临时安置租房费用,一般18个月每平米10元每6个月一发,超出18个月增加150%,超出21个月增加200%。也就是说前三次你应得的过渡期补助费为10*6*原房屋面积,第四次为15*
3*原房屋面积,第五次往后的为20*
6*原房屋面积。一直给到房屋安置结束。
二、农村拆迁过渡费,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合理确定评估时点。按照拆迁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综合补偿标准(区位价+重置价),是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再由评估机构市场行情进行评估确定综合补偿标准,而且拆迁户有七天的权力和义务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建议过渡费补偿标准的确定也按此规定进行。
2、按拆迁项目地域评估定价。由于各个拆迁项目的地域不同,租房的价格也不一样。以青山区为例,租房价格从高至低的排列顺序为红钢城、钢花、红卫路、冶金和三干道洪山区结合部(工人村、青山镇无房可租,武东和白玉离区中心太远没有人去租)。所以,目前过渡费标准全市统一价格的政策显然不合理,也不科学。建议针对每个拆迁项目周边的房租行情,评估确定过渡费补偿标准。
3、实物安排特困群体过渡。《关于制定我市中心城区房屋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等标准的通知》当时只考虑到对残疾人和侨眷的照顾,对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没有考虑。而目前我市低保户生活费的标准为人均256元,这些钱只能维持简单的生活,是无法在拆迁过渡过程中“超支”支付房租的。建议对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不采取拆迁安置补偿的办法,由拆迁人为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提供过渡房。
4、帮困资金补贴过渡费。2006年在市工会的支持下,我区设立了拆迁补贴过渡费帮困基金,虽然帮助对像仅限在职职工,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拆迁安置补偿过渡费过低的矛盾。建议拆迁人(建设主体)仿效这一作法,在拆迁项目资金预算中,设立一定比例的帮困基金,真正为特困群体(包括低保户)排忧解难。
三、拆迁过渡费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拆迁过渡费的最低标准包括如下几点1、是住宅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
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
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每年加发一次停业停产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最低补偿为2万元。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拆迁公司需要支付拆迁费用吗?
您好,针对您的拆迁时,拆迁公司的拆迁费用由谁承担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拆迁费用政府承担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会比没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详情可来电来访。
五、拆迁补偿有哪些标准?
对于拆迁补偿是多少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
1;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上诉就是拆迁补偿多少钱的回答,望采纳。【法律条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房屋拆迁人,并支付房屋拆迁过渡费。拆迁过渡费用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解除租赁合同,不得降低租金等。拆迁前房屋拆迁期限届满后,拆迁方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向被拆迁方支付房屋补偿款。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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