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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收养的详细规定是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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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松原涉外收养登记要多久,涉外收养登记怎么办
您好,关于“松原涉外收养登记要多久,涉外收养登记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你好,关于涉外收养登记的解答如下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2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省民政厅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2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照片。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三、涉外收养的程序,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1、外国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身份、收养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2、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和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其中,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并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
2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其他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以及监护人有监护权的证明。
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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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养登记的具体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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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外收养的程序?
涉外收养的程序具体如下1、外国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身份、收养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2、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和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其中,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并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
2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其他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以及监护人有监护权的证明。
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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