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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没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
一、有权利。您讲的民事诉讼,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二、诉讼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
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法庭调查时,经审判长同意,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3、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4、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
5、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三条
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三、了解一下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进行辩论的权利;
5、请求调解的权利;
6、自行和解的权利;
7、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
8、申请再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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