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兰州改制重组法律咨询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兰州企业重组找律师收费多少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二、重组一般需要多久,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重组的时间通过重组计划确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九条
[2]《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六条
[1]《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九条
三、企业改制重组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
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
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
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
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
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事项的概况及产生过程。
委托事项所涉及的争议。
与委托事项事实有关的证据和线索。
委托律师的主要要求。
承办律师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应当明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引用法规
[1]《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四、立案前是否要调解调解需要多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立案前根据当事人自愿是否决定进行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五、多元调解期间不去调解会是什么样子,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
法院通知去法院协调,如果去不了,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法院会在开庭前再次安排调解,如果无法安排调解的话,就会通知开庭,依法审理,之后再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的话,就会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第七条,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作调解工作。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兰州改制重组法律咨询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