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私人用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您好!关于“私人用工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的回复如下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二、工伤员工结案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与文件
1,工伤结案的职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还需要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单位还需要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职工离职时除了要和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外,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外,单位还要另外准备一份工伤补助金领取表,注明工伤等级、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数额、发放或领取方式,由职工本人确认签字。
三、各地政府就复工时间等要求不一致,用人单位应如何操作
原则上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为准,但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除外。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2、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四、新员工审查劳动合同的必要性与
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查。
2、合同期管理环节。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
3、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
4、审核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时间
您好!关于“用人单位如果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要在多久内申报工伤”的回复如下你好,关于用人单位工伤申报一般要符合哪些法律的问题,请参考以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六、工伤纠纷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是工伤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
七、落班路中的交通意外工伤..职责是平等职责..报工伤医疗发票也要去除一半的吗
只要认定你为工伤,就因按工伤准则赔付的。如需进一步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
八、私营单位劳动法规定离职后如何维权?
你好,如果一年之内没有签合同是可以要求付双倍工资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是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希望能帮到你
九、如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未给员工,如何处理?
九级别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多少需要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九级工伤其他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9个月本人薪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薪水(劳动本领判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贴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无给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受。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交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停工留薪期薪水、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十、用人单位不签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建议找存在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工服,甚至证人证言。另需要证明因工作原由发生伤害。工伤的比较麻烦,尤其无劳动合同,无工伤保险的,法律流程十分漫长
十一、"临时工与雇主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应该是隶属聘用关系,不隶属劳动关系。
十二、因公外出,工伤医疗费用单位无给申请,如何维权?
申请工伤意外判定,判定要求单位承受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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