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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农村户口没有住房能修住房吗?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我国的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含宅基地),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二、农村居民如何建房,需要申请吗?
要的。农村建房办理的手续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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