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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刑事案件没赔偿起诉会怎样,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没赔偿起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二、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对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情形有以下规定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明确了“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具体而言,当国家机关对公民的人身羁押或者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撤销案件的;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虽未解除、撤销强制措施,但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以及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国家机关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解冻的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获得权力救济。 近年来,“浙江张氏叔侄案”、“萧山五青年案”、“王本余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呼格吉勒图案”等刑事赔偿案件,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刑事赔偿案件虽然整体数量不多,但社会影响和关注度极高,故司法机关在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同时,应将处理好冤错案件的依法赔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解释》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