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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刑事赔偿程序的步骤起诉、立案、审查、立案和审理。
刑事案件申请赔偿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包括申请人是否请求;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准确;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和规定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责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谁就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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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3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4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5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四、刑事赔偿受理程序
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二、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三、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高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因此,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可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四、时间要求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五、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受理程序是国家赔偿程序中最基本的程序,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中受理程序并不是很复杂,基本上跟一般的诉讼案件的受理程序是类似的,只是在案件的处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核实工作是由相关的赔偿部门进行处理的。
五、"国家赔偿法细则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职责和义务"
专业分析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经济赔偿的受理程序和执行流程
你好!一般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如果谅解被告人的话,是会对刑事责任产生影响的。
七、民事诉讼中的赔偿项目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些什么,赔偿准则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和通常的民事赔偿准则、范围是相同的,你的事实上损失主张。
九、"刑事案件赔偿包含哪些,最高金额有多少"
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刑事案件受到伤害都能够要求赔偿
十、刑事案件中责令退赔执行案的理赔程序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最高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侵财型犯罪,财产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要通过追缴赃款、赃物或者责令退赔的方式挽回经济损失,不允许附带民事诉讼,也不允许在刑事诉讼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侵财案件的刑事判决中应当判决责令被告人退赔。责令退赔的判决也应该能作为执行。不然,等于剥夺了被害人的诉权。 刑法第六十四条【赃物、罚金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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