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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刑事赔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刑事案件申请赔偿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包括申请人是否请求;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准确;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三步,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二、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有哪些
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二、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三、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高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因此,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可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四、时间要求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五、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受理程序是国家赔偿程序中最基本的程序,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中受理程序并不是很复杂,基本上跟一般的诉讼案件的受理程序是类似的,只是在案件的处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核实工作是由相关的赔偿部门进行处理的。
三、国家赔偿法细则主要的有哪些?
专业分析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四、行政赔偿法实施细则的有哪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2、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3、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五、刑事强制措施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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