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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有哪些方式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大量城中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土地纳入征收范围。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同时,该土地之上的房屋也一并纳入征收范围。那么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有哪些方式?
二、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具体有哪些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具体有三、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式。
1.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
2.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四、租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不涉及土地出让金,补偿项目包括拆迁资产方面的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停产损失补偿等。这方面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文规定。企业在处理拆迁的过程中,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来协助,这样可以规避风险,为自身争取到更多的合理补偿款。
五、集体土地门面房拆迁的补偿方法是什么?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六、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二、产权调换。
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2、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
25-
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
25-
30)平方米核定;
3、在(
25~
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4、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5、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农民自建。法律同时还规定,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上述的补偿方式。而就补偿标准来看,这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多数情况下是补偿标准过低。此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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