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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复议,怎么办交通事故责任书能否申请复议?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不能复议,怎么办”的相关解答如下当事人对交通警察做出的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复议申请程序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二是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等诉讼环节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法庭决定是否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采信,从而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以申请复议,可以申请复核。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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