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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行政复议派出机关包含哪些机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1、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时,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5、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印请人时,由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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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办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
专业分析1、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一般是行政复议机构。
三、受理行政复议的部门是哪个单位?
行政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那么受理行政复议的部门是哪个部门,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另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的受理包括以下 一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二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是五个工作日。 三是审查的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是审查后的处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法律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五是对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或不答复行政复议申请的救济手段。 六是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的条件 为畅通复议渠道,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条例具体规定了“法定条件”的具体 一是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是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是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是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是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是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是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针对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条例规定,首先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对于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对于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哪些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四、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和法律依据的问题。
专业分析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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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一)性质分别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做法进行的审查,隶属行政做法的范畴,所有经过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做法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做法。(二)受理机关分别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三)受案范围分别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也就是说,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能够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法律限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以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使某行政争议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而不能通过行政诉讼得以解决。(四)审查的力度分别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做法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可否适当;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做法的合法性而通常不审查其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诉讼。(五)审查依据分别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民族范围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和规章只作参照。(六)审理流程分别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的。相对而言,行政复议流程比较简便、灵敏。(七)审查范围分别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这意味着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哪个快并且方便?
有具体的行政做法,并告知不服的才可申请复议
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卡在省级单位使用需知"
上级单位应该是挂名部门或者就是工商监督部门了。rn行业协会只有扶持的权限,无监管的权限。
八、专利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包括哪些类别?
中国专利局在进行专利审批的过程中,经常作出不受理、视为撤回、驳回等决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产生争议的,可以就属于专利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专利局主要受理下面几类复议申请1、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不予受理其专利申请不服的;
2、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
3、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不予确认其优先权不服的;
4、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决定将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或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耽误了有关期限而造成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其专利权被视为放弃;专利权终止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要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对专利局不予恢复权利决定不服的;
6、 专利权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7、 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局作出的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8、 专利代理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9、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专利局作出的其它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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