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公安机关批捕的时限是什么?
公安机关批捕的时限是,自拘留后的三日内向检察院提交批捕申请,但如果涉及到案件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一定的时间。检察机关在认定犯罪事实后,可以作出批捕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执行,避免出现犯罪分子脱逃的情况。
二、检察院是按证据还是按口供批捕,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检察院是按证据批捕。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46条当中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是需要由检察长来进行决定的,当然的,如果说是非常重大的类型的案件,应当是提交给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46条
三、公安机关批捕会通知本人吗?法律规定吗?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批捕一般不会通知本人。公安机关不是批捕的机关,而是逮捕的执行机关,批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但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会出示逮捕证给被逮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四、检察机关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五、检察院批捕了公安可以取保吗
1、检察院批捕以后不可以在公安机关申请取保,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处理,对于符合取保条件的就可以合法的办理取保程序,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有关材料或者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2、《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六、公安局不批捕,检察院不批逮捕,怎么办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