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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意定监护合同是否强制公证,法律规定是什么?
意定监护合同不一定需要强制公证,意定监护合同需要强制公证的范围不大,这种监护是和法定的监护不同的一种制度,确定意定监护的监护人需要是具有监护的资格的人,需要强制监护的只有几种情况。
二、监护权是否可以公证?
监护权可以公证。要为监护权办理公证手续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经审查,工作人员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出具公证书。
三、意定监护公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当事人的身份证;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五、"意定监护公证协议"
【法律意见】监护权涉及人身权益,不能进行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六、法定监护人判定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裁判监护权归属的标准(一)子女的年龄、性别、人数及健康情形。(二)子女意愿及人格发展之需要。(三)父母的年龄、职业、品行、健康情形、经济能力及生活状况。(四)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和态度。(五)父母子女间或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间的感情状况。经济能力不是绝对的考量因素,谁可以把孩子照顾好才是最重要的,法官也会尊重孩子本身的意愿,尽量将监护权判给孩子塬本的主要照顾者,以减少孩子生活上的变动;假如是由经济能力较差的一方取得监护权,法官也可能会要求另一方多负担一些扶养费用,藉由双亲的分工,使孩子能继续在有爸爸、有妈妈关爱的环境下成长。若父母一方曾有家庭暴力之记录,会推定家庭暴力的加害人不适宜照顾孩子,除特别情况外,会将监护权判给没有暴力的一方(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5条)。
七、"意定监护不公证也可以适用吗?"
意定监护需要公证处理,因为从法律效力的高低还是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来看,当事人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应当采取公证形式。当事人自行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虽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不一定具备现实效力。由于意定监护协议生效时,被监护人已经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意定监护协议的真实性、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取得都需要有一个权威的第三方来确认,否则监护人只凭双方签署的协议,能够处分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监护人如何能够顺利的行使监护权或者说如何证明自身监护权的合法有效,由公证机构生效的意定监护协议出具的监护公证书无疑是最为权威、便捷的形式。
八、意定监护公证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的公证。
意定监护监督人,是指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三十三条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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