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单位法律咨询是否通过招投标

单位法律咨询是否通过招投标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一、"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法律责任"

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1、因双方恶意串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中标无效;

2、投标人未中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风险提示招投标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则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招标投标流程法律依据和步骤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工程招标有5个步骤。分别是

1、先确认招标资格、招标方式和备案;

2、要邀请厂商,发招标文件,附上图纸和样品;

3、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预审申请书;

4、在公证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定标;

5、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主要是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三、招标公告需要邀请吗?法律上的标准是哪些?

律师解答
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

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3~15分钟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四、"招投标法中没有当场宣布中标人,我单位却综合得分最高"

同当地律师面谈确定

五、招标时多个事项经理承受施工任务,在法律上可有依据吗?

工程事项经理签字的法律职责,应当依据具体签订的文件和性质,以及经理可否获到授权分别判断  (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事项(经理)部通常仅是为实施特定事项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组织,多从事与事项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通常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如果成立事项法人,则必须刻制印章,除提交公司的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资料外,还须按属地管辖的原则经事项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审批后凭“刻制印章通知单”,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制印章单位刻制。已依法通过审批备案的事项法人印章应视为建筑施工公司公章,对建筑施工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二)、在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是依法通过审批备案而是由公司或者其事项(经理)部自行刻制事项(经理)部印章的情况下,关键看事项(经理)部的做法可否得到建筑施工公司的明确授权。  

1、建筑施工公司内部发文确认事项(经理)部公章并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事项(经理)部公章在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内代表建筑施工公司行使职能的,如果事项(经理)部公章未越过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范围,事项(经理)部公章应视为建筑施工公司公章,其对外盖章的民事做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筑施工公司承受,对建筑施工公司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因事项(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机械地认定事项(经理)部公章不能律效力。  

2、建筑施工公司虽然内部发文确认事项(经理)部公章且出具了授权委托书,但其委托的事项及委托的权限不明确,建筑施工公司应对其授权不明确的部分负责,其对外盖章的民事做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筑施工公司承受,对建筑施工公司产生法律效力,但另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职责,应提供证据证实建筑施工公司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并有相应的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虽然其委托的事项及委托的权限不明确,但另一方当事人有借口相信事项(经理)部有相应的委托权限,即能够作出有利于相对人的理解。  

3、事项(经理)部公章如果无得到设立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越过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经建筑施工公司事后认可,则事项(经理)部公章也可视为建筑施工公司公章,其对外盖章做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筑施工公司承受,对建筑施工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三)、对建筑施工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1、建筑施工公司未向事项(经理)部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事项(经理)部越过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对外签名盖章,建筑施工公司事后也不认可事项(经理)部公章的,在这种情况下,以事项(经理)部名义对外签名盖章做法,对建筑施工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  

2、建筑施工公司对已授权限制或者授权排除的事项(经理)部对外签名盖章做法,对授权限制或者授权排除的部分不承受法律职责。所谓授权限制,是指在施工事项开工前,以授权委托书的方式明确事项(经理)部的授权事项、授权范围和时限,并将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或者在施工开始前向发包人和已确定的分包商及手续供应商等相关单位送达,保留其签收记录。所谓授权排除,是指在对事项经理或事项(经理)部的授权中,将不希望或者不适宜由其决定的事项加以确认排除,包括事项比如合同修改与变换、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变换、重大分包事项、重大手续和设备采购、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对外提供保证等。  (四)、事项(经理)部对外签名盖章不能认定为表见代理,其“代理”做法无效。《合同法》第19条限定,无代理权、越过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借口相信做法人有代理权,该代理做法有效。事项(经理)部对外签名盖章是以事项(经理)部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明显不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其“代理”做法当然是完全无效的。通过以上分析,笔者个人认为,本案中如果借债人及手续供应商在无查明事项部印章可否经审批备案及事项部印章可否在设立单位明确授权范围内使用,那么,借债人及手续供应商就要承受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而建筑公司因采取了明确授权事项、范围及授权限制、授权排除的方式,防范了事项(经理)部公章使用混乱可能导致的潜在法律风险,因而不承受授权委托之外的任何法律职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19条

六、工程投标限制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可行性研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

2、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还应包括投标人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竣工日子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七、竣工验收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事项情况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事项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劳动力计划等、拟配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养老保险复印件、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事项管理组织事项管理组织包括、技术组织措施;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出工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资格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八、身份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工程建设施工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如下、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事项(一)事项管理组织组成表(二)主要人员履历表主要人员履历表中的事项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管理过的事项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安全生产、职称证,包括资产欠债表。希望能够帮到你,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手续、文明施工.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合同协议书。各地要求可能小有差别,并附法院或仲裁组织作出的裁判;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管理过的事项业绩须附证明其所在技术职务的公司文件或用户证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复杂关节重点提议相应技术措施、学历证。(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组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冬雨季施工技术。联盟工程特点提议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并标明序号、职称证、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拟分包事项情况表九、养老保险复印件一、减少噪音、连合体协议书(如有连合体)三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联盟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事项、学历证、降低环境污染,另外还可能对于分别的事项有分别的要求、授权委托书五。(三)近年完成的类似事项情况“近年完成的类似事项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并标明序号、养老保险复印件。(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现钱流量表、组织结构代码证等手续的复印件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工程招投标纠纷法律知识

  • 投标专用章效力不足中标后能否起诉索赔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5-05 11次阅读
  • 工程违法分包如何起诉及赔偿规定
    专业分析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如下(1)招标准备阶段包括工程报建、选择投标方式、申请招标。(2)招标投标阶段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制作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标前会议。(3)决标成交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定标。
    2026-05-05 5次阅读
  • 分公司无法人资格,能否用总公司资质投标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4-27 27次阅读
  • 招投标后变更合同主体,效力与合规问题解析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4-26 9次阅读
  • 工程招标类型与招标代理机构分类详解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4-12 8次阅读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4-10 12次阅读
  • 招投标律师咨询是必要吗?
    专业分析(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6-02-02 5次阅读
  • 国家工程建筑法律咨询平台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2-02 1次阅读
  • 免费12348法律咨询在每个城市都有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2-02 4次阅读
  • 常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查询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首次明确了一些适宜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经营项目可以实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颁布了《招标投标法》。
    2026-02-02 4次阅读

工程招投标纠纷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工程招投标纠纷律师
王远洋
湖北汉丰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在线咨询
郑宏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
在线咨询
曲迪
北京市-北京市-
在线咨询
王伟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在线咨询
龙建军
广东省-广州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