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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保山市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受理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保山公司法律顾问"
a类律师顾问费人民币50000元/年,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由我所指派一至二名律师或组成律师团队负责处理,事务所派律师在贵公司上班,报酬2000元/月左右,一般的诉讼活动由该律师代理,办案的质量,给予一定数额的提成奖励,补助一定数额的通讯费和交通费。涉及到的重大商务活动,我所派专业律师一起参与;涉及到的重大诉讼、仲裁和疑难案件,原则上由我所再指派律师,共同参加诉讼活动,案件的难易程度,优惠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诉讼案件的代理质量,有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利。b类律所受聘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由律所组成律师团队并指派一名律师负责处理一般的诉讼活动由该律师代理,涉及到的重大诉讼、仲裁和疑难案件,原则上由律所再指派律师,共同参加诉讼活动,案件的难易程度,优惠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诉讼案件的代理质量,有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利。固定服务顾问律师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上门作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讲座;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具体范围包括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律师函、声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件或法律文书;
3.制定、修改、审查涉及劳动、商业秘密及其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就客户对外投资、担保等经营管理中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
5.就客户准备进行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
6.提供与客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法律信息;
7.参加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8.清理客户的债权债务,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
9.就客户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的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
10.客户的需要,对客户员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11.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12.委托,代理参加客户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咨信调查、投融资、股份制改选、企业并购与上市);
13.委托,代理参加重大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基本顾问费为30000元起。客户需要顾问律师代理第11、
12、13项法律事务时,需另行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c类固定服务每年18个工作日(或共36次)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每年一个工作日(或共两次)上门作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讲座;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不收费;起草、审查、修改二十份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超出部分按约定标准收费;服务具体范围包括
1.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2.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3.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与模版制定4.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5.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取得、保护与利用6.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协调7.冲突与纠纷的处理8.员工法律培训与法律信息提供。收费标准基本顾问费为20000元,上述外的法律服务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75%收取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d类固定服务每年8个工作日(或16次)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不收费;起草、审查、修改十份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超出部分按约定标准收费;服务具体范围包括
1.法律咨询、意见与建议2.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审查与模版制定3.劳动人事、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4.知识产权与技术的取得、保护与利用5.冲突与纠纷的处理6.法律信息提供。收费标准基本顾问费为10000元,上述外的法律服务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80%收取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e类个人法律顾问业务为个人提供包括求职、购房、买车、消费纠纷、离婚=遗产等多个与个人生活、教育相关的法律服务。可随时预约到律师楼或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不收费。起草、审查、修改十份合同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书,超出部分按约定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基本顾问费为5000元。重大复杂的非诉讼业务及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按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75%收取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皆实报实销。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听律网网咨询。
三、公司上市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1、公司是股份公司;
2、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3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现象;
4、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5、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要求。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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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七条
四、上市公司的法律条件法律基础
专业分析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五、"保山市诈骗案立案标准能立案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1]《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六条
[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六条
[5]《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六、诉前保全是什么?法定管辖有哪些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前保全的管辖如何确定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并不必然导致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取得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果受诉人民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申请人应在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30日内),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讼的,由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管辖。这里排除了被告所在地人民的管辖。诉前财产保全的定义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由人民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的,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或不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人民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保全裁定在受理继续有效。七、"生小孩在平罗报还是石嘴山报?户口在银川单位在平账的保险在石嘴山村报销不?"
建议询问交纳地的医保部门。
八、起诉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或上级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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