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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被害人和被告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害人可否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只有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且调解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对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才不予受理。被害人和被告私下达成调解,但被害人往往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当时无法预料到自己伤情如何发展,也无法预测到以后经济损失有多大,因此如果被告人当时赔付的费用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存在巨大差距,有失公平,被害人仍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没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
一、有权利。您讲的民事诉讼,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追偿不足,可否再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经过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职责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做法所导致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77条限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做法而遭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经过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到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其次,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纷争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另外,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流程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流程实施诉讼做法,违背诉讼流程常常会惹起肯定的法律后果,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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