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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龙江有名的破产律师有吗
黑龙江农村土地承包总则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第七条鼓励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第八条
二、有运城市的拆迁律师吗
您好,运城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中心城区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住建局为中心城区房屋征收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对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政府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受委托单位)具体负责。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三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四条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五条
三、法律援助的律师是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
四、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知,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就强拆房屋,那就是违法强拆,如果经过了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则承担强拆法律责任的就是市、县人民政府。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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