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小区人防车位使用规定年限具体规定是什么?"
无使用年限。人防是开发项目相关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用于战时或重大灾难时躲避居民之用。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
二、小区人防工程车位能买吗?到期后如何处理?
通常不可以的,具体看是否有产权,如果有产权就可以买卖,如果没有产权就不可以买卖的。地下停车位为什么只卖不租是因为地下停车位是人防工程车位,属于国家,不能出售,所以没有产权。
三、怎样办理车贷款?
不可以,贷款人需要车辆登记人为同一个人。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具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6、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银行的会计部门
7、向银行提供被认可的担保
8、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其他必要条件。
贷款中所指的特约经销商是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推荐的基础上,由银行各级分行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度进行初选,然后报到总行,经总行确认后,与各分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书》的汽车经销商
四、"单方面怎么办?需要缴费吗?"
专业分析
单方只能起诉。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五、"治安费每月100元合理吗?"
现在很多省市都在由当地的公安部门收取治安费,该费用的收取应有物价部门的核准,其收费是否合理,现在也有很多的诉讼,据我所知败诉居多。个人认为,该部门的支出应由财政部门拨付,而不应向老百姓收取,希望今后会有所改善。
六、"询问法律,我是第一包,询问如何处理民工找我"
1这么说吧,按你现在说的,和人家房东基本上一点职责无,房东不隶属用人主体,各个承包人才是用人主体!rn即便硬要找房东的职责,从现在的情况也无!rn2你要搞清楚什么叫分包!不是把工程分隔就叫分包,也不是只要有人分隔工程就叫分包!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承包单位的做法!房东是施工单位?rn3按你的说法,应该是房东让你,也就是你口里的所谓的第一层分包的第一承包人干主体施工,说白话,就是说让你修房!第二承包人装修,第三承包人外墙装修!这不是分包!顶多算发包!rn4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合同,也就是说发包人有给付花费的义务,你们各个承包人有将承包事务干完干好的义务!至于你承包之下出现的意外,基本上能够说和房东无关!因为你们承包人和工人是有劳动关系,而房东和工人无劳动关系!rn5举例阐释rn你儿从双星专卖店买好一双鞋,但是双星的售货员给你拿鞋时候把自己头砸了!按你的思绪,因为你儿从双星买鞋!和双星专卖店有合同关系,双星专卖店和店员有劳动关系!你儿必须赔偿店员。如果你儿是无限人,那么你必须赔偿!rnrn6类比上述例子,rn房东=你儿rn第一承包人(你)=双星专卖店rn受害工人=专卖店店员rn7即便建设施工合同中,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地方,但是也不是你这种案例中的,那种能够直接找发包人的,也只是因为薪水问题,但是如果有关工程款已经发给承包人,只是承包人不发薪水的,也和发包人无任何关系rn8法律明文限定rn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动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动一方承受侵权职责。提供劳动一方因劳动自己受到损害的,两方各自的犯错承受相应的职责。rn9在上述法律限定中,所谓的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你们各个承包人和各自的工人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承包人就是条文中的接受劳动一方!提供劳动一方就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人!rn10在一点!房东买不买保险和工人无关,那就像上面案例中,你儿去买鞋,还得先给店员买保险?rn11是自己的职责就抓紧承受。rn12如果真不愿承受或者想让无职责的承受一点或者全部,那只能不要脸的去闹。就像现在中国很多事情,本身就不能律限定,而且事情诉求也决裂理,但是很多人就不顾怎样,就一个字闹,多少会给点钱。但是说实话,这都是决裂理,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
七、如何找回2010年交的养老保险清单?
政务中心打印
八、"如何实现白天和夜间工作时间平衡车险查勘员如何获得劳动仲裁成功"
作为劳动者应提供证据证实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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