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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法律规定是否可行?
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实际情况。因此,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单位犯罪个人是否有责任?"
单位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责任,其他人员没有责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惩治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法定刑事责任
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是否可以在其他法律法规中限制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的限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1.通常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判处刑罚。
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事实上情况。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限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职责人员进行处罚
五、单位犯罪是否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中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并不在于该等人员是否作为“法定代表人”,而在于该等人员是否实质介入单位犯罪,并且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了决定、批准、授意等行为。法人犯罪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犯罪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人犯罪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单位犯罪,《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法定代表人犯罪实际上属于自然人犯罪,是因其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应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在单位犯罪中,如果法定代表人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其个人也要被判处刑罚,但在性质上仍属于单位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综上所述,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应当是对单位进行现今处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为主体进行是违法行为,公司,企业或者社会团体等组织危害伤害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法人犯罪好法定代表人犯罪是不同的定义。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十条
[2]《刑法》 第三十一条
六、单位犯罪有追诉时效吗
追诉时效,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司法机关都不能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究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仅对自然人犯罪作出了追诉时效的规定,而对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从刑法的立法本意及打击单位犯罪的客观需要来看,单位犯罪也应当确立追诉时效制度,理由是,1997年刑法已经将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确定为犯罪主体,因此单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单位在利益趋使下实施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大于自然人在同等情况下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因此,单位犯罪适用追诉时效制度,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保证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市场经济稳定发展,有利于促使司法机关公平、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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