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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发包人将分项工程项目肢解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总包单位该如何处理?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行为被法律明确禁止;总包单位在发现发包人肢解发包工程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考虑请求法院确认发包无效。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
二、工程发包法律需要如何解决?
专业分析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24条
四、工程发包是否可以发包给个人?
能够要求发包方承受连带职责。 连带职责是指依照法律限定或者当事人商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有债务全部承受或部分承受,并能因此惹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职责。当职责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职责,各职责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商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商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受连带职责。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受连带职责。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五、"承包方能否要求发包方付款?"
能够
六、工程承包商如何将项目分成多个部分?
答发包人不得把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你所述不是以上情况的话,发包方仅仅是内部管理的具体要求时,你可以与其协商或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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