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责令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责令限期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责令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责令限期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法律分析
责令限期整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二、责令整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责令整改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也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责令整改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三、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处罚,前者具有预防性、制止性,后者具有制裁性、惩罚性。责令限期改正既不具有制裁性,也不具有预防性,因此并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行为仅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强制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吗行政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处罚,前者具有预防性、制止性,后者具有制裁性、惩罚性。责令限期改正既不具有制裁性,也不具有预防性,因此并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行为仅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五、"行政法规可以制定行政强制措施吗?"

【问题解析】
行政法规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六、行政机关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如何适用

行政强制法第29条对冻结存款、汇款的实施主体和限额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法第29条,在实施冻结存款、汇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或者组织;其他任何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二是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三是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可见,与查封、扣押相比,行政强制法对冻结存款、汇款的实施主体和实施依据设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和不得重复冻结原则。要求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实施,要兼顾行政强制措施目的的实现与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决定冻结的存款、汇款金额明显超过当事人应当履行行政决定的金额,或者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明显不相适应的,当事人可以为由,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1项、第2项、第3项、第7项规定的程序,即实施前须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现场笔录等等。同时,为了规范冻结行为,防止行政执法人员随意冻结,还应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七、行政管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八、"法院执行措施强制措施是其中一种吗?"

法律分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拘传和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自己可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友情提示以上是对“强制措施是不是法院执行措施”的问题解答。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十、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强制执行吗?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如工商行政机关对有贩运、销售违禁物品的人的物品的扣押。包含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特点1暂时性。行政强制措施采取的目的是为了弄清事实,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限制只具有临时性,待事实清楚后,再作出相应处理。

2、强制性。即行政强制措施是通过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和方法,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产。上述特点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受到以下限制1强制措施的采取必须有时间限制,不能无限期的扣留、关押。

2、确实有证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如违法嫌疑,非采取强制措施无以达到目的。3相对人享有诉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行政处罚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行政处罚律师
谭军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重庆市-
在线咨询
贾琦
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
在线咨询
唐鹏
--
在线咨询
贾成江
贵州听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在线咨询
吴磊
湖南北岩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