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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征收与动手拆房的不是一个部门,面对违法拆迁,该找谁维权?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因此李某具有对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拆除房屋的实施主体虽是村委会实施,但村委会不具有征收土地的职权,其所作决定均系为配合征收方完成土地征收。因此,强制拆除房屋的责任应由征收方承担。
二、在拆迁中,征收方常用哪些作为拆迁套路
拆迁已经遍及中国各地,而在拆迁中各种各样的拆迁手段也是让人叹为观止,不得不佩服行政机关快、准、狠的行政行为。当然,在边缘法律上和地方政策的指令下,其或多或少会损害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有违法理,拆迁户据此维权也应当得到支持。但是,在维权之前,拆迁户如果识破拆迁方的拆迁“套路”,那么会为后期的权益保护提供很大帮助,也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总结各地拆迁行政单位不谋而合的出现以下拆迁套路手段套路一先入为主,以政策为导向拆迁户。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一般拆迁消息传出首先都是听到或是看到“__政府发布红头文件将__地列入了拆迁范围……”,而不是听到或看到“根据__条法律或相关法规规定,因为公共利益等需将__地列入拆迁范围……”。这样的文件或是指令给拆迁户的第一印象就是噢,这是__政府根据中央政策要干的拆迁事情,那么很显然的就是有纠纷就是找政府,当然也是政府说了算。没有人会想到这个事情跟法律沾边,再加上现阶段的民众法治意识还不算高,顺从政策的意志高于顺从法律的意志。拆迁单位就以这样先入为主的方式让拆迁户忽视了法律对行政人员的约束性和强制性,再加上地方政策的随意性很大,用在拆迁户身上,拆迁户就像待宰的羔羊,任凭处置了,那么拆迁单位为了达到快速且低补偿的拆迁目的,肆意侵害拆迁户权益的行为也就可以想象了。以红头文件、地方政策等来公布拆迁的相关事项,根本上违反法律规定。拆迁户在遇到红头文件或地方政策时,首先不要看政策或文件,而是要顺着文件指向寻找法律源头,如若没有或是与法律规定有出入,被征收土地或是房屋是可以纳入救济的,且必定会有满意的答复。套路二奖励引诱,压低补偿快拆迁几乎每个拆迁地方都会有拆迁奖励。所谓拆迁奖励,就是指拆迁人确定一个期限,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搬迁,会得到“不菲”的奖励。且在期限内越早拆迁奖励越高,到后期奖励很少或是无奖励。很多拆迁户一听到奖励就按耐不住马上签订协议,即刻搬迁了。殊不知,已经走上了拆迁单位的套路。根据《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拆迁的房屋是必须有相应补偿的,补偿不得低于原有生活水平。但是在现实中,一旦你签订了协议,补偿价位就是拆迁单位的一口价了。奖励是个诱饵,以极小的代价争取了最大的话语权。高昂的奖励都是从被拆迁人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压榨”出来的,目的就是变相“胁迫”被拆迁人签协议。拆迁奖励根本上违法,这也是后期维权的一个证据点。再者,一旦拿了拆迁奖励签了协议,基本上没有与拆迁单位协商补偿价款的空间了。所以,拆迁户对于奖励拆迁一定要慎重。套路三强说违建,拆迁户胆惧而无理由拒签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听得最多的就是“你的房屋涉嫌违建,严格来说是不予补偿的。如果你现在签订协议,政府综合考虑,也能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为什么是违建呢?因为房屋没有这个证、没有那个证,或者因为各种原因,证件会被撤销等等。拆迁户想想好像说得像那么回事,那都是违建了,只能签协议了。于是,又走上了拆迁单位的套路了。律师提醒违建,根据法律规定不予补偿。但如何定义违建呢?这并不是由拆迁单位说了算,更不能对法律条文断章取义。其实,由于历史原因,甚至是行政机关自身的原因,很多建房人都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概念。认定“违建”不过是一个逼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的手段而已。所以,当拆迁单位认定你的房屋是违建的时候,切勿轻信或胆惧,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是正确的维权方法。
在拆迁中,征收方常用哪些作为拆迁套路
三、房屋被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1、因房屋强制拆迁发生争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四、内江打工程拆迁官司律师要给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5%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92%,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五、门面房被征收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⒈门面房被征收拆迁的,补偿一般包括门面房补偿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用等。
⒉其中安置费一般按照安置人口进行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费用根据门面房被征收前的效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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