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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怎样的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二、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定立的有法律效力,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三、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5、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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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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