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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交通事故调解法律规定的调解机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
交通事故调解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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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二、交通事故调解和诉讼的区别和联系调解和起诉的区别
1、交警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2、下列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予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前述情况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或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四、工作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及时报告给单位。如果因昏迷、紧急医疗救治等原因未在现场向单位报告的,在事后及时向单位报告。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之后,配合交警的勘验工作,积极提供交通事故的信息,并让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书。
保存好所有就医资料和交通事故责任书,到单位人事部要求申请工伤。如果单位不同意申请工伤,可以自己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证明如何开?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上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相关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六、"重庆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热线咨询交通意外问题"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行驶机动车的做法。每百毫升血液酒精浓度大于20毫克就算喝酒后行驶,大于80毫克即为酗酒行驶交通违规做法之一,简称醉驾。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5、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7、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9、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八、老板在外交通事故,医院又现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既有交通事故又发生医疗纠纷的先起诉交通事故再起诉医疗事故。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证据,起诉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鉴定。找个好点的律师,多花点钱省事。交通事故一般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医疗事故赔的多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
九、我的朋友被关在看守所,多次电话请求取保候审,民警拒绝是否合理?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见面、与办案人员沟通,了解案情,申请保外就医,维护其合法权利。
十、"保险公司是否会承认司机在交通意外事故中受伤的伤情?"
有意外认定书就好另一方不陪可连保险公司一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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