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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房产继承人如何处理遗产纠纷?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那么,房产继承人如何处理遗产纠纷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二、房产继承公示需不需要公证?遗产公证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继承公示需要公证吗,遗产公证有效吗”的解答如下继承需要公证。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 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规定,为充分运用这公证一法律手段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协调公证机关和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相互配合,有关法律、政策和几年来的实践,特作如下规定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遗嘱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五、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七、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事项,应当先与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联系,了解当地房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公证事项涉及的房产情况,有关法律和当地房产政策出具公证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积极向公证机关介绍情况,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公产房继承纠纷如何进行诉讼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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