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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在了土地谁继承

父母不在了土地谁继承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8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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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一、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了子女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吗

1、农村土地确权后,以后父母过世了,子女是可以继承承包的土地的。

2、按照目前的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权可流转可继承,也就是父母去世,承包权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给子女的。

3、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二、父母和哥哥都去世,还有个侄子,父母的房子法律上是应该由谁继承

【法律意见】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儿子的户籍不在父亲处能够继承田地吗

1、儿子户籍不在父亲处不可以继承田地。无论其户口在不在父亲处田地都不可以继承,因为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继承。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四、父亲不在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上是公租房需要什么资料的具体回答。

五、父母去世后土地应该归谁继承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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