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相城区土地法律咨询

相城区土地法律咨询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一、"农村土地法律法律中涉及的土地管理规定"

一、目前施行的完全意义上的农村土地方面的法律有5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相关法律7部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另外《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中有部分条款相关。
三、目前适用的法规共有26部

1、《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2、《全国土地纲要总体规划管理纲要(20062020年)》

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4、《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7、《土地登记办法》

8、《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9、《土地调查条例》

0、《退耕还林条例》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2、《违反土地管理使用规定处分办法》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4、《土地证书印刷管理办法》

5、《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

9、《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1、《风景名胜区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3、《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法律适用》

4、《外商投资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5、《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政策规定比法规更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承包方土地承包中的违约情形

发包方土地承包中违约情形包括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三、相邻土地排水纠纷起诉条件规定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四、"土地纠纷中,确权难以实现如何解决?"

【问题解析】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五、"土地确权边界纠纷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14条

六、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

【问题解析】
发生土地确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纠纷事项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当地人民政府处理,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决定;

3、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七、询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土地管理法规

通常来说有四个要求一是有明确的做法人;二是有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三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职责的;四是属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处置的。

八、相邻的两块地都办了国土证,但重叠部分重叠,后办有效吗?是否构成重证重证?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和相应证据的。具体可带材料到单位面询。也可来电或者通过详询。

九、相邻两地办理国土证重叠部分能否构成重证重证?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和相应证据的。具体可带手续到单位面询。也可来电或者通过详询。

十、查询土地律师咨询

你好,也是有的哦。

十一、解决土地确权时应该找哪个部门?

只能依据承包合同确权

十二、承包土地纠纷如何解决?如何走法律程序?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两方认可就能够,带上两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手续,去两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解决离婚登记。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另一方不认可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流程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裁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诉讼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家庭暴力、抛弃、凌虐、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家两年以上、难以治好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土地承包法律知识

  • 淮北土地拆迁律师赔偿标准与起诉流程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6-05-06 16次阅读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请律师代写收费及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5 12次阅读
  • 承包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外村人合法吗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5 0次阅读
  • 房屋装修纠纷起诉律师费怎么算
    1、在佛山集体土地流转纠纷的问题上,今后符合出让(租赁)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前,各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处置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并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成员代表表决通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2、顺德区此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留取一定比例的物业作为集体资产长期运营。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顺德区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须通过公开交易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是说这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程
    2026-05-05 3次阅读
  •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登记如何分户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5 3次阅读
  •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及未登记抵押合同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5 16次阅读
  • 土地使用证丢失如何补办及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4 0次阅读
  • 非法取土怎么举报?法律如何处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4 38次阅读
  • 常州律师收费标准与选择指南如何找到靠谱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4 5次阅读
  • 土地流转流程与合同注意事项详解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026-05-03 9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土地承包律师
在线咨询
唐建国
四川翠云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在线咨询
樊传凯
开明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在线咨询
霍亚杰
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在线咨询
吴红运
山东允恕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