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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和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部分人认为行政复议、诉讼举证责任应该倒置,企业无需提供证据,这是错误观念。有力的证据可以帮你更快更好的解决行政纠纷。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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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索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及其法律
专业分析1、、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可以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2、、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要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复议申请;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要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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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中的诉讼地点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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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八条
四、行政复议的范围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行政复议须知一、申请条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六)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七)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八)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五、行政复议法受案范围与法律上的标准
专业分析1、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以下受案范围进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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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六、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及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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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符合病退条件的可办理病退,不符合可办理退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八、"苏州劳动局能否查询到员工在苏州的任何工作信息?"
你好,去劳动局是不能查到的,希望帮到您
九、苏州行政复议律师费多少
一、行政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行政诉讼的律师收费标准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和有以下因素有关(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在司法实践中,提起行政诉讼还是很有必要聘请专业律师的,因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本身就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当然,无论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钱,律师也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委托人提供相对专业的法律服务。
十、行政复议单位满期15年后再不答复,如何维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十一、"您好,我是A,一名环卫工人,在苏州某街道工作至前几天,手续应该要如何写?"
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
十二、苏州行政仲裁律师费用的计算方法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当事人都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但委托了律师,肯定就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具体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大家知道一般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详细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各地关于行政诉讼收费标准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性收费标准为一、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用律师费标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那么就要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即所谓的国家赔偿。很多时候,在获得国家赔偿时,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这时候就涉及到聘请律师的支付费用。对此,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国家赔偿用律师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
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三、拆迁征地律师收费如果政府拆迁管理没有按照规章办事,导致被拆迁方利益受到损害时,受到损害一方可以提请行政诉讼,这就需要通过代理律师完成,申请方为此要缴纳一笔律师费。行政诉讼律师费是怎么收的?现在律师费每个省只有指导标准,但是也不是硬性规定,可以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对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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