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法律咨询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咨询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一、证据是如何被用于定案的?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关键材料就是案件的证据材料,因此对证据材料的收集有相应的规定予以约束,如果人民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以下证据,则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予以使用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采用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3、证人证言没有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在一个刑事诉讼案件中,不论公诉机关出示的何种证据,均应当进行质证,凡是没有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都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

二、"法庭上什么证据为有效证据"

【问题解析】
只要不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是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作出批复,认定该不起诉决定视为无罪,如有羁押,构成国家赔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罚没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决定不起诉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其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并将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记入笔录。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若被不起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立即宣布释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三、企业法人查询是否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收费情况如何?

你好。可以到工商局网站查询;可以到工商局调取企业外档,一般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若调取企业内档,则需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前去查询或委托律师协助调取,个别地方需要立案通知书。

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嗎?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录音做为法庭证据的注意事项

1、《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3、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 第22条
[1]《若干规定》 第68条
[2]《若干规定》 第69条
[1]《若干规定》 第69条

五、卫生监督员的合法性争议能否作为法庭依据?

你好,通常法律、法规都要求执法时要有两名工作人员。这里关键在于卫生协管员可否隶属工作人员的范围,若隶属,本律师认为应当有效。

六、报纸记载的真相案,能否作为法庭证据?

重婚罪的证据能够从以下多少个方面搜罗

1、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住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2、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妇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两方同事、街坊之间。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可来电询问,说明具体证据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证据调查法律知识

证据调查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证据调查律师
廖曦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在线咨询
王彬彬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
在线咨询
李连胜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在线咨询
蔡春菊
北京瀛和(海口)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在线咨询
崔尚文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