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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已有孩子能否再收养子女?

法律规定已有孩子能否再收养子女?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8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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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已收养的孩子能否再次收养?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二、有子女的人是否还能收养孩子,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有子女的人还能收养孩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并且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的才可以收养孩子。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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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三、已经有子女,可否再收养孩子,法律上有何规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的,但是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一)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四)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四、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算夫妻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同居关系。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六、没工作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没有工作也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工作不是剥夺一方抚养权的理由。
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不超过两周岁一般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过了哺乳期,虽然一方没有工作,但是跟随这一方生活明显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这一方也可以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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