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财产的,如果明确只赠与一人,则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三、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分割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和期限;子女探视方式和时间;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比如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