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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污染环境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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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污染环境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构成污染环境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

1、犯污染环境罪,一般犯罪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污染环境罪既遂的惩罚方式

污染环境罪既遂的惩罚

1、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罚是否有规定?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罚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向土地或者是大气倾倒或放置有放射性的一些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都会构成犯罪行为。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338条

四、因排放污染物受到行政处罚,会成立污染环境罪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1]《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八条

五、污染环境罪既遂怎么处罚?

行为人犯污染环境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此罪,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六、污染环境罪既遂要怎么处罚量刑?

污染环境罪既遂,一般犯罪情节,处罚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罚量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法定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罚量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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