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在工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工伤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工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工伤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在工地受伤,没有签合同的算不算工伤

1、在工地受伤,没有签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3、一般需要受伤者举证证明自己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算工伤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符合法定的受伤情形的,算工伤。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在用人单位患上职业病的。

三、HRHREmploymentTravelSuccessTaxation

不一定是雇佣关系,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主体资格,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进行认定。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没有签订合同就不算工伤吗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从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儿童的唯一监护人犯罪,事实上是无法送监执行的。其次,无法送监可能会按以下方式加以处理

1、执行机关拒绝签收,导致罪犯事实上无法送监,长期滞留于社会上,形成执行困难,需要在政法委主持下,由检察机关牵头予以定期清理;

2、决定机关(人民法院)改为暂予监外执行,送交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但根据2015年两院两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儿童唯一监护人不属于法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因此,这种做法涉嫌违法操作。

3、部分省市由政府发文,对被收监罪犯子女的安置做出专门规定。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7年5月颁布《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罪犯年幼子女作为“困境儿童”之一加以专门安置。但类似规定的有效执行还要考虑到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院的建设程度,实践中仍有诸多困难。最后提醒一句,如果提问者系儿童唯一监护人的话,还是希望您遵纪守法,孩子不是您逃避处罚的保护伞,为了孩子未来的成长,请给他(她)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引用法规
[1]《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五条

五、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六、无劳动合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工地,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工伤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工伤认定法律知识

  • 申请工伤认定能否中断仲裁时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9 25次阅读
  • 因工伤亡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9 4次阅读
  • 工地下班再回宿舍路上吃饭因天气原因亡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8 0次阅读
  •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8 34次阅读
  • 是否南通有较好拆迁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
    专业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根据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经解
    2025-11-28 42次阅读
  • 广州工伤咨询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
    2025-11-28 2次阅读
  • 双阳区工伤咨询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8 1次阅读
  • 工伤保险法全文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7 11次阅读
  • 工伤赔偿与离职关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7 39次阅读
  • 我国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及劳动局工伤认定时间规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2025-11-27 20次阅读

工伤认定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工伤认定律师
在线咨询
孙增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在线咨询
李阿凛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在线咨询
袁燕
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宿州市-
在线咨询
童守芸
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