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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及其定义。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这个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回答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9、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包括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所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该法尚未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欺骗性商业行为
2.商业贿赂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
5.低价倾销6.不正当有奖销售7.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8.诋毁商誉9.串通招标投标10.强迫交易。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和法律标准
【问题解析】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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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7类分类及法律规制"
1、欺诈交易方法包括4种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3、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综上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欺诈交易,商业贿赂,虚假广告,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对于不正当竞争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对于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银监会将会对其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状告是指对违反市场竞争的行为进行的起诉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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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即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经营者(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11条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4条 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第8条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第9条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10条侵犯商业秘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产生原因是,客观原因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迟滞的市场监管所致;同时经营者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未遵守公认商业道德而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的主观原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5条
[2]《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1条
[3]《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4条
[4]《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8条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第9条
[5]《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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