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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电力牵引的城市地面轨道交通、电气化铁道建设,应当避让居民住宅区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集中区域;确实不能避让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保证电磁辐射环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固体废物。"
转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报送移出地市(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无转移联单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贮存,处置单位不得接收。三、"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违反规定,将被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说明"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烟尘排放。对城市烟尘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应实行集中供热。城市市区内工业锅炉、炉窑,应燃用型煤或其它清洁燃料,禁止直接燃用原煤;居民炉灶应逐步燃用型煤。
五、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如何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六、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八条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八条 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防震减灾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防洪法律、行政法规对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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