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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1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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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指同居的双方就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同居关系,确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书。包括以下1、 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2、 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3、 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4、 违约的处罚措施。如一方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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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不需要办理公证。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可以增加对双方的约束力。

二、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2.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5.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4]《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5]《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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