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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通过原因是什么?

工伤认定不通过原因是什么?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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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之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认定不通过原因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是否认定为工伤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过调查认定劳动者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之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不属于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引用法规
[1]《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七条

二、工伤认定不通过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三、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认定?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上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相关规定。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四、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工伤认定没有证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工伤认定没有证言”的解答如下认定依据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以上是做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的解答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认定书是怎样

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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